道德與社會教育

本篇文章由瑪麗亞.蒙特梭利撰寫,刊載於北美蒙特梭利教師協會(North American Montessori Teachers’ Association)2012 年出版的 The NAMTA Journal Vol.37,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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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梭利教學法講述道德與社會的動態過程,因為學生會在完備環境中一同生活,而這種環境有助於獨立工作,也能同時持續進行社會互動。蒙特梭利提出「穩定化」(valorization)這個字彙,用來描述一個人憑己之力、「逐漸認知自身價值」而完成獨立作業時可獲得的成果。

獨立工作可應用在每個階段,往往能激勵孩童(最大限度的努力)挑戰更難的任務。若有孩童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他便是透過自身經驗而成功結合了道德與社會生活,並且著重透過大自然來探索「萬物」,遇見來自不同經濟階級的人,形塑出自身的正義感。最後,蒙特梭利也提到宗教生活便是遠離「舒適的生活」。過有信仰的生活「需要自省並與他人交流,兩者密不可分。」


道德與社會有什麼關係?

道德問題就跟自由類似,總會有模稜兩可的部分。畢竟大家通常都認為道德會隨著時代及生活條件的不同而改變,因此在教育中要定義道德是相當困難的。

如今,談論道德或宗教會被認為是守舊而落伍的。現在似乎為了尊重成人的意見,就不應該提供自己的見解給孩童。但是,為了尊重成人感受而剝奪孩童應該獲得的幫助,非常奇怪且不合邏輯。

我深信,孩童本身能很好地幫助我們理解這種道德問題。所以我說孩童與成人的生活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型態,而能夠相輔相成。正如孩童展現給我們看的那樣,我們的確也可以將道德問題與社會生活放在一起思考,因為道德的意義便是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以及我們如何適應與他人一同生活。因此,道德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

我們的教學法注重的是個體與人格的發展,我想我不必重申這點。講到個體,人們常以為蒙特梭利式的教學缺乏社會教育,因為大家普遍認為談到個體就不會談到社會,反之亦然,所以才會有人說如果我們的教學法關注個體發展,就不可能同時涉及社會教育。


個體與群體


事實上,個體無法脫離社會而發展,而真正的社會也必須由個體組成。人格發展會根據年齡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而道德教育也必須將這些不同的形式考慮進去。

就以大自然為例,所有動物的群集都是由不同的個體所組成。想想蜜蜂或螞蟻,我們得承認這些昆蟲的確建構出一個由不同個體所組成的社群,當中每一個體都各司其職。我之所以會舉蜜蜂和螞蟻做例子,是因為這些昆蟲擁有的本能都與自我生存有直接關聯,生物學家與詩人梅特林克(Maeterlinck)稱其為「社會本能」。如果個體後來成為社會的一部分,隨著個體發展,其社會本能也會跟著發展。這些事實都說明了個體與社會並非兩個對立面,而是緊密相關且相互依存的。


道德是適應共同生活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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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讓不同的個體在一個社會中和諧並存,就得設定共同的目標以及一套我們稱為道德的準則。因此,我們可以把道德想成是為了實現共同目標並適應共同生活的一種方式。道德常被認為是一種抽象的概念,不過我們希望將道德視為一種幫助我們和諧共處的技巧。道德是我們必須關注的課題,因為沒有這種技巧就不可能管理生活。如此考量道德或許看起來不是很崇高,但卻是非常實際的。道德可比擬成細胞間的組織,個體要培養道德感就必須透過這種組織相互連結。

因此,孩童已像是指導員一樣,用一種非常簡單的方式向我們展現該怎麼做了。道德對成人而言常被認為太過抽象,但對孩童來說並非如此。從成長中的孩童身上可以學到,我們應該將道德視為一種生命的具體事實,因為道德階段會隨著孩童的發展階段而有所不同,所以看孩童如何展現這一點很有意思,這也是孩童為我們帶來的貢獻之一。


道德受教育捏塑


在描述這些具體事實之前,我想先闡述一下孩童所展現的道德原則。我們觀察到,孩童那些被稱為「調皮搗蛋」的表現,到後來會自發性地消失。我們也知道,在孩童身上所謂不道德的特質是有限度的,而且其特徵與我們的不同。對孩童來說,說謊、混亂、不聽話、懶惰等都會被稱為不道德的行為,而我們希望能夠矯正這些缺陷。我們也應該教導孩童要對同儕和動物仁慈,這類的行為就是我們試著想教給孩童的道德觀念。

若想開始改革成人的社會,就應該先從孩童開始,教導他們愛、和平、友好等概念。特別是現代,大家都覺得有更高的道德需求,也談了很多,而且認為應該用教育解決這個問題,社會的希望就寄託於此。不過現在我們得更仔細地看待這件事,因為如果有人相信只要教導某些原則,世界就會變得更好的話,那一定是假象。(這讓我聯想到,有些人認為只要所有人都說同一種語言,天下就會太平了,結果你看看西班牙的情況如何!)


發展個體獨立性,才有好的社會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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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我們要走的這條路困難重重,而且我們得找個人來教我們更實際的做法。這個能教導我們的「人」就是孩童,他們能向我們展現什麼是社會最原始的模樣,示範如何找到解答。而我們的任務則是幫助這些孩童,看看他們會向我們展現什麼。

我們從這些經歷當中理出了不少事實,其中有些特別耐人尋味。其一便是孩童只要一有機會,就會傾向讓自己不去依賴他人的幫助,特別是成人所給予的協助。獲得了這種獨立性後,孩童就會試著自己付出努力,這也代表著他可以靠自己學習如何完成工作。若孩童沒有獲得這種獨立性,便無法以個體的方式存在,因為個體的特色便是要自己完成工作。而孩童獲得獨立性時,他與成人間的關係就改變了。孩童會變得更好相處、更平靜。他不必生活在壓抑之下(來自成人的心理暗示),因此也就會對成人放下敵意。這表示,要建立成人與孩童間的和諧關係,不只需要彼此之間的愛。雙方的相互理解與相愛,取決於孩童是否已獲得了獨立性。

當孩童發現自己處在完備環境時,與其他孩童的社會接觸就開始了。在此很快就浮現出一個問題: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中,該如何讓每位孩童都能自由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行動?要做到這一點就是社會經驗,每天都要持續的社會經驗。有人可能以為孩童會爭吵打架,但事實並非如此,孩童反而會一起解決問題。總歸來說,只要孩童本身態度也夠積極,他們就會接納他人的活躍表現,每個孩童都會尊重別人的工作,這代表互動對於這些個體都是有利的。

有一點稀奇的是,如果有孩童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困難,其他孩童並不會主動幫忙。有些老師覺得孩子應該要彼此幫忙,而覺得這樣不對。其實是因為孩童能看見遭遇困難的人已經在努力解決問題了,所以他才沒有插手幫忙。然而,要是有什麼麻煩的狀況發生了,或是遇到亟需他人幫忙的意外,孩童就會站起身來給予協助。不管手邊自己正在做的事有多重要,他都會放下一切去幫忙。這樣的社會關係和我們成人的社會關係非常不同。我們成人總是想要協助那些其實不需要幫忙的人,等到真的有人需要協助時,如果幫助他得犧牲我們自己的權益,那我們就只會想著如何閃躲,不願給予幫助。


個體經驗如何影響情緒發展


這種持續生活在一起而付出的努力和經驗非常重要,我們必須以持續社會經驗的觀點來看待這件事,因為其中包括個體和社會關係這兩種發展。這是一種沉著冷靜且運作正常的狀態,在這種狀態存在時,情感就能被釋放。可能有人覺得,愛與憐憫真實的情緒是非常微妙的。

這裡我想舉個例子,說明成人與孩童表現情緒時有什麼差別。在這個例子中我是成人,場景則是我們位於荷蘭的學校裡。我們養了一頭還在喝奶的小山羊,但牠也可以吃草了。我在餵牠吃草的時候,都會把草拿高一點,想看看在牠吃到草之前牠可以把身體伸得多高。後來有個小孩從後面把小羊抱高,讓牠更容易吃到草。這件事顯示了我們成人有時做了不對的事情,自己卻渾然不知,跟孩子們一起生活就能不停學到這些事情。成人做事時不見得抱有惡意,就像我一樣,但孩童在成長過程中,會對善培養出更好的認知能力。

從這點我們便可清楚看出,要幫助孩童成長最緊要的就是給予其獨立、一同生活及擁有社會經驗的機會。我們也觀察到孩童總是選擇困難的事情做,這點是我們始料未及的。我們沒有想到孩子會這麼努力地試著靠自己去完成每一件事。能有一個愛著我們的人,願意為我們打理一切,讓我們不必自己做任何事情,過這樣的生活應該是最好的吧。沒有人想得到孩童居然會逐漸拒絕他人的幫忙,選擇走上一條我們認為比較難行的狹窄道路。

是的,這個小朋友選擇了狹窄卻筆直而堅強的道路,因此我們看見他為了完成困難的工作而全力以赴,這樣的表現似乎有點超齡。我記得有人曾告訴過我他的經驗:他觀察到如果有人從桌子上拿湯匙給孩童用,孩童會先把湯匙放回去,再自己重新拿來用。


穩定化過程


因此,我們體會到要幫助個體發展,需要讓他付出努力、自我訓練且避免依賴他人。這樣的獨立性只能靠努力得來,而個體自己付出努力所獲得的獨立性便是自由,這明顯是一種形塑、一種成長,僅能透過長期累積經驗來習得。對於個體的人格特質發展,「穩定化」這個字便是用來描述這種逐漸了解自身價值的過程。許多心理學家表示,孩童若沒有經歷這個過程,那就只會在感受到被愛的時候才能體會自己的價值。

而另一種「穩定化」 則是指孩童獨立自主,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而且知道自己該如何行動。孩童的心靈應該立足於這樣的基礎和規範之上,其他部分,例如與他人和善的相處等,都沒有比自身人格的「穩定化」重要。要讓孩童達成人格特質上的「穩定化」,就必須累積一定的社會經驗作為基礎。

這對年紀較大和年紀較小的孩童而言都一樣,唯一不同的是達成的條件。年紀較長的孩童不再能滿足於自己獨立完成事情。如果認為七歲的孩童只要自己扣上大衣的扣子,或是清理桌上的灰塵,他就能「穩定、肯定自我的價值」,這樣是不正確的。這樣還不夠。那些過去能提供社會經驗的機會,已經無法滿足年紀較長的孩童。我們必須讓孩童在更廣泛的範圍中過社會生活,也要讓他們有機會付出努力。


成人的過度保護可能影響孩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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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在每個年紀都要尋找機會來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並積極累積最多的社會經驗,因此我先前才會提到,七歲的孩童應該要擁有不同類型的社會經驗。可以說在七歲之前,孩童所需的經驗都已在小小的家裡為他準備齊全,而現在正是他該走出家門付出更多努力的時候了。

一切的基礎都是為了滿足人對於建構性能量的需求,若達成這點,其他需求也都會被滿足。若建構性能量的需求未被滿足,便會出現各種「假警報」( false fire ),影響個人發展及社會生活。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穩定化」,跟他能否付出最大努力有緊密的關聯。因此,孩童總是渴望能過著更有挑戰性的生活,而成人卻直覺地讓孩子的生活更輕鬆。把事情變得更容易就意味著孩童無法得到滿足,而他的發展也將會有許多缺陷。

孩童需要感受到自己有能力克服障礙,且總是能挑戰更艱難的事情。但成人出於直覺,往往沒有給予孩童機會實現這種發展。我們總是太急於幫助和保護孩子。我是指孩子感受的直接保護。當然,為了孩子的發展所準備的環境,還是需要適當的保護。


給予自由前,先讓孩子發展獨立所要具備的能力


孩童到了一定的年紀,便需要踏出家庭及學校的圈子,於是人們創立了童軍組織來因應這樣的社會需求,給孩童一個向外探索的機會。我曾看過一名八歲的童軍,雖然穿著新制服,他看起來卻不太滿足。對此我很意外,我問他為什麼穿了新制服看起來卻不太開心,他回答說制服根本沒有用,因為每次外出他媽媽都還是會緊緊跟著他。要是他能體會到原來自己能夠獨自出門,見自己素未謀面的人並與之一同努力,對他來說才會有成就感。

人該如何拓展自己的社交圈呢?為此必須先學會某些東西:「想要外出嗎?你得先學習一些規範。想要走出家門?你就得學著過單純的生活。」孩童喜歡感受到自己有能力一肩扛起生活的一切所需,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同時,孩童也希望在交通安全的情況下走出去。因此孩童為了能過更好的生活,其實很願意遵守所有必要的規範。

以相同的方式也可以給予孩童道德與社會教育,教導他尊重他人、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以及教他學習培養幫助別人的能力。藉此他能習得在該年紀應當具備的自尊心、榮譽感和特定的道德規範。此法在教導道德規範之餘,也讓他能夠將社會經驗汲取為自身的經歷。

為什麼如今這種活動僅在童軍的道德準則和生活型態中才見得到呢?為什麼不利用這種活動來提升孩童在生活中的修養和抱負呢?在孩童有機會能學習紀律和獨立時,為什麼不讓他們好好思考大自然和人類生活的法則呢?在這樣單純的生活裡,讓孩子們走出門外接觸大自然,他們便能尋見造物主的美妙。讓孩子們接觸各階層的人,看見他們生活的方式。透過每個人天生都有的正義感,來讓孩童在這些經驗中成長茁壯。


道德與社會經驗密不可分

在這樣的基礎上才有可能討論到靈性生活,因為人應該避免自身的人際關係太過侷限。要達到靈性生活,就必須放棄舒適的生活。人的確需要變得更堅強,並了解該如何與周遭的人互動得宜,以及其他人都是怎麼過生活的。所以人也必須常常想著神,使自己的靈魂更加健全。過有信仰的生活必須懂得自省並與他人交流,兩者密不可分。

因此,我一再重複,我們不能以說教的方式教導規範,而是要延展社會經驗。說到這裡,本次演講也接近尾聲,我只想強調隨著孩童的年歲漸長,他們的生活也會愈加複雜。為什麼這個社會只提供運動和比賽來因應他們的需求呢?為什麼只能透過贏得比賽才能感到驕傲呢?為什麼不將目標放在讓心靈更加堅定呢?為什麼不透過社會經驗來制定道德運動呢?為什麼只有運動冠軍,沒有道德冠軍呢?


文章出處
Montessori, M. (2012).Moral and Social Education. The NAMTA Journal,37(2), 81-88 Copyright © The Montessori-Pierson Publishing Company CV, 2019 (https://montessori-pierson.com).

文章翻譯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Y2 蒙特梭利文獻翻譯計畫

本文由 Montessori-Pierson Publishing Company CV 授權 Y2 毅宇未來教育基金會翻譯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版權所有,翻印必究。